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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奸多人后网查后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2023-07-07 09:04:29

正文摘要:

上海一大学毕业生先后约见多名婚恋网站认识的女网友,通过在啤酒、橙汁等饮品中注射“迷幻类药水”的方式使对方陷入昏迷,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2017年12月发生的迷奸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认定该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9日下午1点左右,李某某又约一名女网友,趁对方不备,将一瓶“催情迷幻药水”倒在啤酒和苏打水里,该女子饮用后彻底昏睡,李某某欲在汽车后排与其发生性关系时,被警察抓获。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迷奸多人后网查后果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南方都市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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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大学毕业生先后约见多名婚恋网站认识的女网友,通过在啤酒、橙汁等饮品中注射“迷幻类药水”的方式使对方陷入昏迷,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2017年12月发生的迷奸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认定该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初,被告人李某某通过百合网认识一名女子,其利用给对方买饮料的机会,在饮料里面注射了催情水,该女子喝了饮料开始迷迷糊糊了并昏睡过去,其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

2017年12月上旬,李某某约了一个在世纪佳缘认识的女子出来,李某某买了一杯胡萝卜苹果汁、一杯橙汁以及一份炸鸡,买好后将往橙汁中注射药水,该女子在车上吃下食物和饮料后便头晕昏睡,李某某待其无意识后,与其发生性关系。

2017年12月中旬,李某某约了一个百合网认识的女子,趁其不备将一小瓶催情迷幻类药水倒在她喝的啤酒里,该女子饮用后头晕,李某某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还用手机拍摄了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视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9日下午1点左右,李某某又约一名女网友,趁对方不备,将一瓶“催情迷幻药水”倒在啤酒和苏打水里,该女子饮用后彻底昏睡,李某某欲在汽车后排与其发生性关系时,被警察抓获。

此外,被告人李某某还供述其于2017年6月、7月期间,用上述同样的手法让几名女性出现丧失意志、昏睡的情况,从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判决书显示,侦查人员依法从被告人李某某驾驶的车辆内搜查到医用注射器1支、注射针头9支、透明塑料小空瓶管13个、无色液体塑料瓶管2个、人体润滑油1瓶、避孕套5个、黄色盒状延时喷雾1个、威士忌酒1瓶、三得利苏打水1罐、白色纸巾1张、车载记录仪1台及三星牌手机1部;此外,还从被告人住处搜查到塑料管3个、黄色盖子小瓶子3个。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及证人的证言证实,相关送检材料中均检测出多种具有安眠镇定性作用的药物成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在最后一次强奸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提醒大家:

1.外出吃饭、唱歌时(尤其与陌生人),尽量不要将视线离开自己的食物饮料,一旦发现情况不对,通过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可以使症状得到缓解;

2.如果有人对你突然做出过分亲昵的越界举动,或者提议喝酒,或单独跟他去某个偏僻的地方,这些都可能是危险信号;

3.不要轻易喝酒,别小看酒精的作用,它会让你彻底失去清晰思考和说话,以及保护自己的能力;

4.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你感觉某个人不值得信任,某个地方不安全,请马上离开;

5.手机的快捷呼叫,设置一个最靠谱可以帮助到你的人;

6.如果不幸中招,要立刻去医院检查,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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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 两年来10多个滴滴司机获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庞岚)从深圳女教师,到郑州空姐,再到温州女孩,此前已发生三起女性搭乘滴滴顺风车时遭杀害的案件。而今天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报道,2017年重庆也曾发生过一起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猥亵乘客案。被告人周某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制晚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近两年左右有10多个滴滴司机因强奸罪获刑,而且其中四名被害人未成年。

三人性侵幼女 一名被害者年仅9岁

2017年3月,陕西榆林的刘某因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获刑。因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裁判书显示,2016年6月17日,被告人刘某驾驶轿车利用滴滴打车揽客,看见路边的被害人刘某(女,2003年4月22日生,六年级学生),主动搭讪让被害人刘某上车。其后,带被害人刘某在某酒店登记房间,强行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崔伟朋,安徽省涡阳人,滴滴打车司机,曾因吸食毒品受到行政处罚。在某宾馆将此前认识的13岁女孩黄某强奸,2017年11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被告人赵三赶系成都“滴滴快车”驾驶员。2017年7月8日,赵三赶在接订单后,驾驶一辆轿车将被害人张某(2008年1月9日出生)接上车,在明知张某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采用欺骗的方式猥亵张某,并用言语和给予金钱的方式,引诱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张某反抗,被告人赵三赶未得逞。

今年3月,赵三赶犯强奸罪(犯罪中止),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三人因打车被强奸 一人未成年

被告人张伟星,1981年出生,住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8月26日,他在烟台市莱山区一网吧门口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被害人张某订单,后将张某拉至莱山区滨海路路南停车场处,在其所驾驶的出租车上强行与被害人张某发生性关系。

张伟星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玉程,1988年出生于安徽省定远县,滴滴快车司机。2017年5月14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张某酒醉后通过滴滴出行软件呼叫滴滴快车送其回家。被告人王玉程将张某送回家后,尾随进入张某居住的房间,趁张某酒醉意识不清之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王玉程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被告人卓东礼,1984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人。2017年4月26日,卓东礼通过滴滴软件顺风车平台与被害人何某(15岁)相约,驾驶汽车搭载被害人从广州市三元里往清远出发,途中被告人卓东礼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对被害人何某实施强奸,致被害人何某身体多处受伤。

因卓东礼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女性与滴滴司机相识后被其强奸

被告人孙家玺,1991年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市。2016年7月12日,孙家玺通过滴滴出行软件结实了被害人尚某。次日11时许,孙家玺将尚某骗至哈尔滨市“莫测密室逃脱”一工作间内,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尚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6年11月,被告人孙家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弋建文,1970年出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充市。2016年春节后购买一辆标致牌二手车,成为滴滴司机。通过微信,被告人弋建文认识了被害人彭某。2017年3月28日两人相约出行时,被告将彭某强奸。

被告人弋建文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张某,1989年出生,系杭州市滴滴专车司机,与被害人郑某因打车相识,双方互加为微信好友并多次联系。2015年12月9日晚,被告人张某驾车送被害人郑某回家途中,强行与被害人郑某发生性关系。

因被告人张某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三人意图强奸 犯罪未遂获刑

被告人傅行,住重庆市大足区,系滴滴车驾驶员。2017年9月17日,傅行通过搭讪与被害人李某认识并互留了电话号码,其后李某乘坐傅行的车辆出行,傅行将车门反锁,欲与李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李某的坚决反抗,傅行对李某实施殴打,并言语威胁要叫多人来强奸李某,与此同时果然打电话请其朋友力某过来一起“调教”李某。力某到了之后,傅行仍然表示要和力某一起与李某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力某的反对及劝说。争执过程中,李某乘机打开车门逃跑。案发后,傅行主动投案。

2017年底,被告人傅行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5年2月,受害人寇某因使用滴滴打车软件乘坐被告人庞某的一辆红色宝马轿车与之相识,后二人相互加为微信好友。2015年3月12日上午,被告人庞某约寇某吃饭,将寇某带到其位于固安县的家中,庞某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寇某发生性关系,因寇某反抗并要求其使用避孕套,庞某将寇某锁在其家中后去购买避孕套,在此过程中,寇某向附近做生意的人求救。庞某购买避孕套回来后欲与受害人寇某发生性关系,后因该小区保安张某等人敲门询问而未果。

2016年,法院认定庞某之行为系犯罪未遂,庞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王龙系成都的“滴滴出行”网约车司机,2017年8月28日,受害人付某通过“滴滴出行”乘坐王龙车辆。在行车攀谈途中,王龙得知付某回家后一人在家,便产生了与付某发生性关系的邪念。抵达目的地后,王龙以借用厕所为由进入付某房内,欲强行与付某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付某的猛烈反抗,王龙遂下楼驾车逃离。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龙犯强奸罪(犯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四人图谋不轨 遭遇反抗而中止犯罪

被告沙某,浙江省宁波人,2016年7月23日通过滴滴快车软件,接上女乘客张某,途中将车驶入某地下车库偏僻处图谋不轨。张某挣扎反抗并称来月经、要报警。被告人沙某见不能得逞,转而劝慰张不要报警,并将张某送到打车目的地。

2016年8月,被告人沙某犯强奸罪(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钱某,江苏盐城人。2016年11月30日上午,钱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单结识被害人沈某,并加其为微信好友。当日下午,钱某与沈某一起吃饭后,以回家拿衣服为由,将被害人沈某带至其家中,欲强行与沈某发生性关系。因遭到被害人沈某的反抗,被告人钱某放弃继续实施强奸行为。

2017年7月,法院判定被告人钱某犯强奸罪(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宋某,四川省洪雅人,滴滴打车驾驶员。2016年1月16日,驾车搭载徐某从成都市前往仁寿县城,途中停车意图强奸,徐反抗,宋放弃强奸行为后对徐实施猥亵。

被告人宋某犯强奸罪(中止)和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某,湖北省老河口人。2016年5月13日,李某驾驶汽车搭载被害人杨某,在车内企图实施强奸,当得知杨某处于月经期后,实施猥亵行为。

2016年10月,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